教务通知

2015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
2015-03-24
1.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学生,可于4月15日之前,每周二下午2点-4点到天津南开区西湖道与红旗南路交口乐谷商务中心1102室参加散拍,咨询电话:23678033。天津新华社联系人:李新伦,电话:83861573。
2.参加交流项目不在国内的学生,可登录“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”,进行照片处理。
3.2015届应届毕业生,需登陆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”,确认本人学籍信息(转专业学生学院一项除外)以及毕业照片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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